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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发审会未通过企业分析
发布时间:2012-12-29   浏览次数:1506

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会副主任曾长虹)

一、创业板发行审核情况

截至到2010年3月31日创业板发审委召开55次工作会议,审核了106家企业的创业板上市申请,其中通过86家,通过率为81.13%,未通过17家,募集资金约400亿元。

二、被否原因简析

1、独立性问题。(4家被否决)

(1)在市场、商标和核心技术等方面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模糊案例:某申请人的核心技术的研发过程中需要利用控股股东的上级单位的试验设备和资源。该单位是目前唯一能够提供上述设备和资源的单位,申请人的研发过程对控股股东的上级单位存在明显依赖;同时申请人某项技术科研成果的研究也需以另一单位的具有唯一性的科研成果为前提。因此发审委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2)由于改制不彻底造成对控股股东的依赖,出现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同业竞争等问题。

模糊案例:某申请人与其关联公司在提供服务、租赁场地、提供业务咨询、借款与担保方面存在关联交易。2006年、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申请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发审委认为申请人自身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2、持续盈利能力问题(8家被否决)

(1)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模糊案例:某申请人的主要产品目前大部分销往国外,其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扩大生产规模。2009年因外国某政府决定对我国出口的所有某产品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发审委认为申请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3)对关联方或有重大不确定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